星島日報記者報道
素里市一幢柏文單位一個業主,因多年來不斷遭到其他住戶投訴,現已被法庭下令限期內須賣掉單位後遷出。相信這是卑詩省首宗同類案例。
這幢柏文位於素里吉爾德福道(Guildford Dr.),該柏文的業主立案法團收到針對當事人業主和她20歲兒子數以百計投訴後,決定由法團出面把她告上法庭。
自從2006年遷進該柏文後,業主喬迪森(Rose Jordison)因為騷擾鄰居及對其他住客造成各種滋擾等,而遭柏文業主立案法團處罰兩萬元,但她拒絕繳付罰款或改善行為,於是被法團告上法庭。
「等同攻擊其他住戶」
喬迪森和她的兒子,被指在過去多年發出大量噪音、以粗言穢語罵人、出言威脅及滋擾他人等。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布萊爾(Richard Blair)在上周五的裁決中指出:「下令喬迪森賣屋是嚴厲的但必需的舉措。喬迪森母子的行為,等同攻擊柏文其他住戶。」
經宣誓的法庭文件顯示,對被告人的投訴包括當事人大力拍地板、大力關門、在單位裏高聲尖叫或叫吆、以粗言穢語污辱其他住戶、作出不文手勢等。另有住客投訴遭人吐口沫,以及經過被告單位時遭到潑水。法官指出,被告人的行為不合理地干涉其他住戶在公用地方及自已單位裏,享受安寧生活的權利。
要挾會採取法律行動
對於業主立案法團的大量投訴,喬迪森母子予以否認,並指罰款非法,要挾會採取法律行動。去年喬迪森向人權審處作出投訴指遭到歧視,並說他們令人不滿行徑是因兒子患自閉症。但她後來在沒提供進一步證據下,撤銷了投訴。
業主立案法團代表律師杜根(Philip Dougan)指出,他相信這是卑詩省首宗因違反業主立案法團附例,而遭下令限期出售柏文單位的事件。
法庭裁定喬迪森必須在30天內把所住單位放售,並在3個月內賣出,否則業主立案法團將代她把單位售掉。其中一住戶對法庭判決感到高興,但由於被告人仍然住在該柏文,她不願就此再作評論或透露自己姓名。